第377章 心鬼难防,这家伙活不到过年!
小花溪本是黄州一家不大不小丶不富贵也不落魄的青楼,今年七月搬迁到了京城,在极短时间打出名号。
功劳不在于幕后老板察知勤黑白两道的势力,而是因为小花溪有一位琴艺无双无对,才比李师师的花魁。
怜秀秀,江湖雅称「筝仙」,在声乐方面造诣极高,最吸引人的是迥异凡尘的气质,就像污泥中的青莲。
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。
李兆廷对怜秀秀颇有些印象。
原剧情中,怜秀秀的择偶标准能让慈航静斋哑口无言,怜秀秀对配偶只有四字要求,就是……非庞即浪!
意思就是,除了庞斑丶浪翻云,谁也看不上,就连身负魔种,吸引力无与伦比的韩柏,怜秀秀也不在乎。
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,自从纪惜惜病逝,从未对任何人动心的浪翻云,被怜秀秀吸引,最终走到了一起。
为何把小花溪搬到京城?
黄州没什麽高手,察知勤可以护住怜秀秀,京城遍地都是权贵,以察知勤这点势力,随便哪个纨絝子弟,就能打破小花溪,强行把怜秀秀掳走。
不要高估纨絝的秉性。
这些王八蛋,欺男霸女,什麽事情不敢做?得罪不起武林高手,不敢得罪王公贵族,难道不敢得罪青楼?
天香看出李兆廷的疑惑,对着楼牌撇了撇嘴:「察知勤投靠苏梦枕,小花溪是金风细雨楼的产业,除非苏梦枕疾病暴毙,否则谁敢得罪苏梦枕?」
都说六分半堂以「义」为先,给我三分半收益丶还你六分半助力的约定从未失约,雷损最落魄的时候,亲自拔刀与人搏杀,拼死也要守住招牌。
实际上,从江湖道义角度而言,最崇尚江湖义气的是金风细雨楼。
苏梦枕的理念是,无论你武功多高权势多大,只要你杀了我兄弟,我必然与你搏命,咱们俩只能活一个。
纨絝子弟再怎麽好色,也不敢用自己的性命赌苏梦枕敢不敢出手。
天香接着说道:「苏梦枕的师妹温柔来小花溪听琴,两三次过后,与怜秀秀成为好友,如果只是苏梦枕,可以请雷损帮忙,得罪温柔就麻烦了!」
温柔何许人也?
温系第一女主光环。
岭南老字号温家大小姐。
虽说温柔在小寒山学艺,既不会配药也不会解毒,但温柔的父亲是温家家主温晚,赫赫有名的「毒魁」。
毒魁分为花丶虫丶蛊丶器丶人!
「人」就是温晚。
温晚给人下毒,声音丶色彩丶味道都能下毒,吃饭喝水丶欣赏美景丶听着风铃睡觉,都有可能身染剧毒。
不过,温晚做事颇为正派,属于江湖侠客,不会轻易用毒术伤人。
温柔是温晚独生爱女,自幼把温柔宠上了天,握在手心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谁敢欺负温柔,全家后半辈子不得安生,此生活在中毒阴影。
这同样是毒。
心毒。
温晚什麽都不做,就能让对方风声鹤唳草木皆兵,永世不得安宁。
温晚为何这麽厉害?
因为温瑞安有个笔名叫温晚。
温柔为何是温系第一女主角?
因为温柔大小姐是真·亲女儿!
或许是怜秀秀气质太独特,很容易和豪门贵女成为好朋友,短短数日,先后与青青郡主丶云罗郡主丶温柔丶庞飞燕等京城鬼见愁成为好友,关系网比察知勤更硬,怜秀秀才是真老板。
天香对此颇为好奇,觉得怜秀秀可能用了妖法,担心搞不过怜秀秀,拉着李兆廷上门,看看有没有妖怪。
有妖怪就打一架,看看天罡魁首的绝世武功,没有妖怪就听琴,技压京城的技艺,任何人都想聆听仙乐。
两人打打闹闹,到达小花溪。
小花溪并非樊楼丶怡红院丶秦淮河等超豪华青楼,装修颇为雅致。
亭台楼阁,缤纷错落,所有透光位置都用到了「借景」,给人纳须弥于芥子的感觉,墙壁悬挂着很多诗词,还有一些字谜,都是怜秀秀的作品。
察知勤听闻李兆廷来听琴,慌忙把客人清空,带领仆役在外迎接。
一是担心李兆廷拔剑砍人,二是担心李兆廷风流成性丶吟风弄月,把怜秀秀拐跑了,没有怜秀秀,小花溪顷刻便会垮台,连二流水平都算不上。
见到李兆廷和天香,察知勤不敢高声呼喝,李兆廷家中娇妻美妾,天香是八贤王的女儿,若是高声宣扬两人联袂逛青楼,不知会传出多少闲言。
京城百姓最爱风言风语。
一百个察知勤也抑制不住流言。
「小的察知勤,参见李大侠,参见闻臭大侠,二位大侠光临小花溪,寒舍蓬荜生辉,秀秀小姐准备好了!」
「说的我像恃强凌弱的土匪,既然是来听琴的,当然要做些风雅之事,根据你们平日里的规矩,想听到怜秀秀小姐的琴声,需要吟诗还是填词?」
「这个……我……」
「察总管不要害怕!随便出题,你赢了李兆廷,就是赢了天罡魁首,我帮你宣扬出去,让这家伙颜面扫地,他若是敢动粗,他会更加颜面扫地。」
天香看热闹不嫌事大,在旁边给察知勤加油,李兆廷满脸黑线,心说你是哪头儿的,你不是应该帮我吗?
察知勤擦擦额头冷汗,见李兆廷言笑晏晏并无怒意,这才说道:「只要对上秀秀小姐的诗词,或者写一首让秀秀小姐满意的词牌,就可以听琴。」
李兆廷高声道:「请出题!」
声音传到二楼暖阁,察知勤识趣的退到一旁,怜秀秀道:「久闻李大侠在宋辽战场大放异彩,凭绝世神剑击败当世拳魁,不如以此为题,如何?」
「战场杀气太重,怕是会冲淡小花溪的雅致,这个题目有些不妥。」
「是奴家思虑不周,这里为李大侠弹奏一曲,请李大侠原谅奴家。」
怜秀秀素手轻弹,琴声铮铮,如千军万马冲锋而至,万千兵戈杀伐,紧跟着声音一转,英雄豪气,侠骨柔肠,从战场血煞,逐步变为儿女柔情,好似离家十年的边关将士,心疲力累地想起万里之外的娇妻爱儿丶天伦之乐。
筝音悠然而止,意犹未尽,突又爆起几个清音,把杀气尽数消弭。
李兆廷道:「风裂毡裘角弓泣,战血新凝河阳桥,夜柝冷惊秦时月,霜星残唱燕云谣,略有感怀,献丑!」
「此诗颇有杜工部风韵,李大侠文武双全,秀秀佩服,请您上楼!」
天香吐槽:「读书人真烦,说话都在打哑谜,杜工部是什麽人啊?」
「杜甫!」
「嘶~~她夸你写诗像杜甫?」
「她说我的诗是化用杜甫的《后出塞五首》,模仿出两三成风韵,对文人士子而言属于二流水准,对江湖人而言属于超一流,有资格上楼听琴。」
「我呢?有没有提到我?」
「你是我的跟班!」
「嗯~~」
天香发出小猫护食的怒吼声。
李兆廷揉揉她的头发,像是在安抚发怒的小猫:「有本事你写一首,你有我三成水准,就有资格上楼了。」
「能不能请人代笔?」
「你去问问八贤王同不同意!」
「切!有什麽了不起的,不就是会做几首打油诗丶武功很强丶容貌很俊,声名远播丶英雄侠义……」
天香满口都是槽,说出来之后,却成了夸赞,李兆廷故意放慢脚步,一层楼梯走了两三分钟,听天香絮絮叨叨五六百字,这才推开暖阁的大门。
一位白衣丽人俏立近窗的筝旁,躬身道:「秀秀恭迎李大侠法驾!」
李兆廷摆摆手:「不用这麽客气,我不是吃人的妖怪,也不是神仙,法驾二字太重了,很容易被人打死。」
怜秀秀笑道:「李大侠说笑了,谁能因为一个称呼随意动手杀人?就算真的想动手,谁能胜过紫青双剑?」
「我结义兄长,萧峰。」
「嗯?」
「上个自称『法驾』的老家伙,被他三拳两脚拍死了,不巧的是,他刚刚被评为拳魁,我杀了另一个拳魁,哪天他找我麻烦,秀秀要帮我说和。」
李兆廷自来熟的坐下。
天香吐槽:「别帮他说和,他一点礼物都没带,显然没什麽诚意。」
怜秀秀捂嘴轻笑:「李大侠带着礼物才是轻视,没带礼物才是重礼,奴家备好颜料,请李大侠提笔挥毫。」
天香从怀中掏出钱袋:「我不赞同你这种想法,人吃五谷杂粮,谁也离不开吃喝拉撒,谁也不想饿肚子!」
天香把钱袋放在桌子上。